狂骗三百万获刑二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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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7:48 法制日报 | ||||||||
狂骗三百万获刑二十年 本报武汉10月11日电(记者胡新桥通讯员涂莉邢怡)武汉人周洪峰不到3年时间,利用58人的身份证件,伪造虚假的住房证明,骗得贷款人民币110余万元。从某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租用27辆轿车后,他私自将其中25辆价值人民币200余万元的轿车进行抵押、变卖。今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洪峰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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