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疑问 记者帮您解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8:45 沈阳晚报 | ||||||||
距离沈阳市统一供暖的时间不远了,连续几天来,本报接到了许多读者打来的咨询电话,其中一位苏家屯区的张先生,反映他家今冬不需要供暖,但是供暖公司表示,如果不进行供暖的话,需另外交纳一些费用,对此他非常不理解。问题一:不用供暖为啥还收钱? 10月11日,苏家屯区的一位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在苏家屯区有一处门市房,由于没有出租出去,所以今年冬天,他想不交供暖费,停止门市房的供暖。为此他找到了负责当地
收费有相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沈阳市供暖办政策法规处,记者将张先生遇到的情况说明后,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对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停止供热并拆除相应装置后,在提出恢复供热时,用户应承担恢复供热装置产生的费用。据她称,张先生可以向当地供暖公司申请停止供暖,然后明年提出恢复供暖时,张先生需交纳拆除进户管时,所产生的费用。问题二:供暖费可以分月付吗? 10月11日,沈河区的孙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她家在1年前,就已经进行了分户供暖。她认为11月份不十分冷,所以她想在今年11月份不进行交费,而从12月份开始交纳供暖费用。当她向供暖公司咨询时,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既然已经进行了分户供暖,为何供暖费不能按月交呢?”解答:暂不能分月交供暖费 随后,记者找到了沈阳市供暖办,一位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表示,沈阳收缴供暖费暂时还没有实行先进技术,并不能像煤、电等实行按月交纳。所以供暖费不能想交哪个月就交哪个月的。 供暖期临近,如果广大读者对今冬供暖问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可以拨打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王旭记者电话:1335885601181676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