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家庭旅馆将划分四个等级 游客一目了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30 新华网 | ||||||||
原只有酒店才实行星级标准划分,但从10月开始,海南省的家庭旅馆也将实行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家庭旅馆是指以经营和盈利为目的,以家庭合法拥有的空置房为基本接待单位,以个体管理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小型旅游住宿接待设施。
今年8月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海南省《家庭旅馆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并于今年10月10日起实施。该标准将家庭旅馆质量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质量等级认定有效期为3年。该标准对家庭旅馆房间的面积、床的质量、装修情况、卫生间的设备、安全环境、房间里的设备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标准规定,在甲级家庭旅馆中,房间的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要有不小于1.1米宽的软床垫,有写字台、床头柜、床头灯、防盗装置、公共客厅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配备电话和电话薄,有供顾客使用的洗衣机、不小于8平方米独立自助式厨房,炊具齐全、排风良好,有电冰箱、消毒碗柜等22项具体规定,乙级的客房面积不小于16平方米,丙级的客房不小于14平方米等。 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标准已经出台,并于10月10日开始实施,先在三亚市搞试点,然后向全省推广。(完)(记者陈敬儒)(责任编辑:宗爱强)(来源:海南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