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铁路乘警以票谋私案宣判 免予刑事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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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原郑州铁路公安处乘警胡某因以票谋私,被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犯有滥用职权罪。这是全国首例铁路乘警以票谋私被判有罪的刑事案件。但因胡某未造成重大损失并有自首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3月18日,胡某在值乘K337次列车时,在郑州站将欲前往昆明但未购票的28名民工私自安排在13号车厢。途中,胡某请人代购了28张由宣威(昆明前一
K337次列车到达昆明站后,民工出站时被昆明铁路局路风稽查人员查获,胡某向铁路部门补办了28张由郑州至昆明的全价硬座车票,补出票款9310元。(记者 路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