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拟设全国首个相对独立的劳动仲裁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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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0:09 温州新闻网 | ||||||||
新华网广州10月12日电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广东省拟设立相对独立于行政和司法的劳动仲裁专门机构,专司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职责,解决目前劳动仲裁存在的问题。广东省还拟对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不得再积案。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此举一旦成功实施,将是全国第一个“吃螃蟹”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方面表示,已着手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条例同时将国有企业转制、社会保险缴交、事实劳动关系确定、非正规就业劳动争议等纳入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条例规定,对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分类处理,区分案件不同类型实行“二裁终裁”和“裁审分轨”处理体制,提高解决劳动争议效率。广东省将用2年时间,在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实现仲裁庭全覆盖。对于目前的劳动仲裁案件,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审结,不得再出现超期限未审结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