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两名局长公车私用 车辆被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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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1: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杭州10月11日讯瑞安市纪委近日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出“处分决定”: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彭某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林某,因在夜晚公车私用,结果遭歹徒抢劫,公车至今尚未寻找回来,致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害,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公车被劫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赔偿。 彭、林两人均为局主要领导,却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车辆被劫,致使国家财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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