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6·3特大矿难”瞒报事故9人被追究刑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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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1: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10月11日电(记者杨守勇李仁堂)记者11日从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曾经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的邯郸县鸿达煤矿“6·3特大矿难”瞒报事故处理结果得到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批复,鸿达煤矿矿长马登峰等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邯郸县副县长陈珍礼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鸿达煤矿因隐瞒事故被处以罚款15万元,并被实施关闭。
今年6月3日20:00许,邯郸县鸿达煤矿副井四平巷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燃烧事故,死亡14人,伤2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07万元。事故发生后,鸿达煤矿隐瞒未报。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各方关注,河北省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认定,这次特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