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拆走门窗 起纠纷法院摆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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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0: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马鞍山市的小李在将住房出售后,临走时竟将门窗拆走,而买主也因此扣下1000元房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闹至法院。近日,该市雨山区法院作出判决,由买房人给付购房余款1000元,由卖房人赔偿门窗损失1000元,两相抵消,各不相欠。 买方老王以62000元的价格购得小李所有的该市雨山区某处住房一套,老王先支付了第一笔共50000元房款,小李也依约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了老王。其后不久,老王去世,由其妻
(马林 蔡艳)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