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禁令》规范海事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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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0: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近日,长江海事局出台《长江海事执法人员六项禁令》,规范海事执法人员行为。违反禁令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长江海事执法人员六项禁令》主要内容包括严禁海事执法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要求管理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担负的各种费用和收受钱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接受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礼品馈赠、宴请或娱乐、旅游等活动;利用
长江海事局同时规定,对于违反上述六项禁令者,一律吊销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违反第二项且数额在1500元以上的,违反第四项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 (王强 本报记者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