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开查“药状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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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在药厂生产、用药瓶盛装、透着药的气味,并且在药店出售,这样的产品谁都会认为是一种药。然而省城工商日前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一家药店出售的“山西大同云华药业有限公司”产的标称为“21金维他”的商品,竟是涉嫌侵权的食品。目前,工商部门正对此类误导消费者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记者看见这种“21金维他”外包装是个药瓶,拧开盖子一股药味扑鼻而来,其内盛装
据了解,近期一些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药品的同时,往往也附带销售一些上述“药状食品”。目前省城工商部门正对以“药状食品”宣传可以治病的广告违法行为、以与药品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的商标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少数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故意误导公众的违法企业,将予以从重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时需仔细辨别,千万不要把食品误当药品,以免贻误病情。 (朱俊生 陈长生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