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14名女网友 罪犯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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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1:42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现年22岁的乐金日在1年时间内先后强奸了14名女网友。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刑事裁定书,维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乐金日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从2002年4月开始,乐金日采用暴力、胁迫和欺骗手段对结识的女网友实施奸淫。至2003年4月案发时止,乐金日先后强奸了14名女网友,其中有3名幼女。
由于乐金日如实供述了一部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被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