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又有利好 小额担保贷款再降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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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2:3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丽普王丽)10月11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方面的政策有了新的调整,贷款的门槛和贷款人员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据介绍,一些因不能提供合格担保而申请不到“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人员,也有望
发放目标任务 市区年底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人数达到700人以上。其中:桥东区135人、长安区135人、桥西区130人、新华区130人、裕华区130人、高新区30人、矿区10人。各县(市)年底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人数要达到10人以上。 反担保条件再降 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所要求的风险控制金额不超过下岗失业人员实际贷款的30%。 凡有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自然人均可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反担保,只需在担保书上签名即可。其中,稳定职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业;稳定收入指每月有固定收入并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到石家庄市即每月达到520元。 凡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培训机构出具推荐信,可免于提供反担保。 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和信用社区的联动,凡持有信用社区个人资信证明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免于提供反担保,直接到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市区指定的5家试点信用社区为:桥东区胜北办事处顺柳巷社区、桥西区红旗大街办事处汇丰路社区、新华区新华路办事处新华社区、裕华区东苑办事处尖岭社区、长安区青园街办事处广电社区。试点信用社要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与失信惩罚相结合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个人信用和社区信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 发放范围扩大 市再就业资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经营资金或流动资金有困难的,均可申请小额贷款。 经营项目在国家规定的19项微利项目之内,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19项微利项目是指: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项目。具体是: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申领程序 1、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2、市就业服务局审查确认; 3、市宝德公司提供担保; 4、市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审核发放贷款。 经办网点 商业银行中山东路支行、裕华东路支行。小企业信贷政策 政策支持 凡当年招聘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且与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向银行申请贷款,由市财政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50%的贴息。 经办银行按照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额和实际需求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领程序 小企业申请贷款时,填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审核认定表》,按照以下程序提出申请: 1、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申请。 2、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及比例的认定申请。 3、向市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经担保机构审核同意,贷款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签订相应合同,由经办银行发入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