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职业“冷落”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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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3:1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史永庆实习生任明勇敖姗)日前,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执法大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个社保新特点:洗脚妹、保安等新兴职业者成为社保空白的主体。 据市劳动监察总队队长徐健介绍,在检查出来没有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2596家单位中,私企占了绝大比重。检查中发现,保安、物管、洗脚城的工作人员等新兴职业者,
而对于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现有的法规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只能责令其在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能按每人500元对企业进行处罚。 对于不参加社保的企业,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任人可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徐健说,这样的处罚力度,一家用工人员达千人的企业很可能甘冒“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