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色狼”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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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3:21 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0月12日电(周传美张胜广)现年22岁的乐金日在1年时间内先后强奸了14名女网友。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刑事裁定书,维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乐金日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乐金日是新田县龙泉镇谭田村人。从2002年4月开始,他利用网上交友的名义结识女网友,然后采用暴力、胁迫和欺骗手段对她们实施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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