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任命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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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6:17 深圳商报 | ||||||||
董建华任命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 史美伦陈智思履新 【新华社香港10月12日电】(记者向剑帼喻菲)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12日宣布,委任史美伦和陈智思为行政会议成员。
董建华说,史美伦有法律背景,从事金融和证券业多年,历任香港和中央证监机构重要职务,对香港、区域以至全球的金融证券市场的运作和发展有深刻认识,相信她在行政会议内可以运用丰富的知识和宝贵经验,对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董建华说,陈智思是代表保险界的立法会议员。他在业界有颇多建树,又积极参与福利与公共服务,包括出任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主席、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主席等,充分显示出他对香港的承担和爱心。 按照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会议成员由特区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 史美伦,曾历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以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见长 陈智思,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亚洲金融集团常务董事、亚洲保险有限公司总裁 作者:记者向剑帼喻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