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13省市政协共同建议 上游污染下游要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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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7: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包东喜通讯员李明报道:昨日下午,长江流域十三省市政协长江水环境保护第五次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达成共识:长江流域上游污染下游的,要给予下游经济补偿。 在最后形成的《关于加强长江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建议》(后简称《建议》)中提出,我国已经在水环境保护领域建立了污染者付费制度,在退田还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
专家说,建立健全长江全流域生态经济补偿机制,意味着上游污染下游要付费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