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奖励高教省级教学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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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7:4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省近期将组织2004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设奖400项,其中特等奖20项,一等奖130项,二等奖250项,特等奖和一等奖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同等水平时,苏北地区高校取得的成果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取得的成果可优先获奖。(龚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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