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报道:“十佳”怎成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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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7:4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周爱明)昨天,本报B2版报道了《馅饼还是陷阱?》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30多名大学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诉说交了10元钱奔忙数天,仍然未找到工作的遭遇。 学生:“十佳”怎么成了公司名
南京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小孙一大早就给本报打来电话。他说:“当初我就是被‘公益’、‘10元钱找工作’吸引,交了10元钱。但我奔波了一个星期,也没能找到勤工俭学机会。虽然很多招工信息都是真实的,但时效性太差,一些单位经常称已经招满了人。” 小陈是南京财经大学的大一学生,她告诉记者:“这家公司介绍工作也要收费,和职业中介没什么两样,可他们非得说是爱心工程。另外,“十佳”、“十强”、“十大”怎么成了公司名称?这样的公司名称很容易引起大家的误会,一些不知情的学生还以为该公司是挂靠在事业单位下面的公益组织呢。” 工商:“十佳”是字号 昨天,记者了解到,“南京十佳勤工俭学发展研究中心”于2002年注册成立,“南京十强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和“南京十大市场品牌发展研究中心”于今年注册成立。这三个企业名称都经过了市工商局的核准。 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按照名称核准有关规定及程序,核准了这三个名称。至于“十强”、“十佳”之类的词语为何能注册成功,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的法规里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条款。一个企业完整的名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字号、所在行业、组织形式。“十强”、“十大”、“十佳”都属于企业字号,并没有实际意义。但如果企业刻意将“十佳”和所在行业及组织形式连在一起,并恶意炒作,工商部门有权进行查处。 记者在省工商局网站上找到了一份“企业名称的规范要求”。该要求第四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认的内容。如果企业名称中含有在使用过程中会使公众易于产生误解的表示和说法,企业有义务予以调整。 民政:拒绝其注册社团请求 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调研员许女士介绍,“南京十佳勤工俭学发展研究中心”2002年注册成立后,该公司曾向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要求以社团名义进行登记注册。由于设立社团仅是企业自己的意愿,民间组织管理局拒绝了该公司的要求。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近段时间,经常有大学生致电民间组织管理局,询问“南京十佳勤工俭学发展研究中心”有没有在此登记注册,勤工俭学活动是不是公益性质等。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则会告诉咨询者,该公司并没有以社团名义在此登记注册,勤工俭学活动是企业行为。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