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律师当"跟班"体现依法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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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7:47 新桂网 | ||||||||
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今后凡省级领导下基层,必须聘请律师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为此,浙江省有关部门已选聘了20多名律师作为领导下访时的“跟班”(据《中国青年报》10月12日报道)。 领导干部选律师作下访时的“跟班”,着实折射出一种难能可贵的执政理性,更是提高在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一个有效举措。
省级领导干部由于各自拥有不同的知识结构,不可能成为“百事通”,而在某些涉法事项上,更需要那些通晓国家法律、法规的律师来辅佐和帮助。这可以避免领导干部因不懂法而导致的一些差错,防止给国家或群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麻烦。 由律师把好“法律关”,不仅有利于提高党政领导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养,更能养成领导干部凡事须过“法律关”之良好的执政风格和办事习惯。有些高级干部,在其“一览众山小”的工作环境里,想听到反对意见或不同声音,恐怕早已成为一种奢望。如此天长日久,他们的决策习惯甚至是思维方式,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凭想当然办事,直至说一不二,甚而容不得不同意见,听不得不同声音。此时,跟在身边的律师,可以起到及时的纠偏作用。 不过,浙江省选律师作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时的“跟班”,似乎仍有需要完善或改进的地方。其一,明确领导与律师之间各自的“职权职能”,一旦出现“法律事故”,也好明确领导与律师间各自的原因或责任。其二,律师的“活动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不仅下访处理信访事项时需要律师进行辅佐,即使是在日常各项工作中,包括党政领导作出的一些重大决策,同样也有必要由律师来把“法律关”。河南周士君 作者:周士君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