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交规:自行车登记制度有望取消 不再上牌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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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9:00 新华网 | ||||||||
昨天,记者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报告建议修改内容采访了有关负责人。本市将取消自行车登记制度,自行车将有望不再上牌照。公交车进站条款也进行了完善,其中单排进站将被删除。 据介绍,立法听证报告对市民争议的“机动车撞人负全责”,作出了三方面修改和完善建议。在法规相关条款中增加了交通事故责任的5种具体划分,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
立法听证报告还提出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谭卫平)(责任编辑:宗爱强)(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