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实行环保新闻发言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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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9:17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从10月起,沈阳开始实施环保新闻发言人制度,每月5日定期向媒体、市民公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审批、信访办理、环境执法等8个方面的有关情况。 沈阳市在每月公布的城市环境质量状况中,空气和地表水的环境质量将重点发布。拟公布的涉及环境质量因素的内容还有环保审批情况、在环境敏感地带是否有新的污染建设项
对于突然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破坏事故,沈阳市环保部门将不定期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