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停车月保费明显下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9:42 金羊网-新快报 | ||||||||
总体收费标准有所降低,停车场丢车经营者须担责 新快报讯(记者 张英姿 实习生 付兰英 通讯员 邱创泓)昨天上午,广州市公布了新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下月15日起实施的新《办法》,强调“保管”二字,明确了经营者责任,实行不同地区、停车场类型、车型、停放时间,不同收费标准的政策,繁华地区收费标准稍有提高,中心城区收费标准基本持
停车场丢车经营者须担责 新《办法》是在深入调查、借鉴京沪深等城市经验、并召开了听证会的基础上形成的,前后历时整整一年。 新《办法》中,除马路咪表停车场保留使用费概念外,其余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名称定为“停放保管服务费”,并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即: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类地区收费标准不同 新《办法》改变了过去不分地区“一刀切”的办法,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停车场类型、不同机动车车型、不同停放时间,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其中,调整收费标准的主要是公共露天停车场和住宅小区停车场(新旧收费标准对照见附表)。 公共露天停车场分三类地区设定收费标准,越是停车供求紧张的繁华地段,收费标准依次高于其他地段,最高的是北京路、上下九、天河城。与旧标准相比,繁华地区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中心城区收费标准基本持平,城市边缘地区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总体收费标准有所下降。 住宅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无地区划分,一律统一标准。而临保费由原来的按次计费改为按时计费。除一类地区收费上升外,大部分收费是下降的。 至于其他类型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基本未作调整。(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