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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少女短信敲诈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9:52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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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同性恋人提出分手挟持被害者异地同居王京涛刘坚刘淑奕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通讯员刘坚刘淑奕】安徽籍19岁少女由于不满同性恋人提出分手,采取威胁哄骗等多种手段,把被害女孩挟持至千里之外的本市过起了“小日子”。因生活拮据,该少女又出一招:通过手机给被害女孩母亲发送短信,敲诈18000元现金。昨日,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作案少女公诉至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称: 19岁的被告人张勤(化名)与刘云(化名)系同性恋关系。2004年3月,刘云向被告人张勤提出分手,张勤怀恨在心,于是使用威胁、哄骗等手段,迫使刘云来到本市与其住在一起。 2004年 4月12日至4月19日,被告人张勤通过手机发送短信的方式,要求刘云母亲给付现金人民币18000元。并以“不给钱,就与刘云玉石俱焚”和“不希望谁都知道刘云是同性恋”等语言相威胁。公安机关经侦查,从安徽省芜湖市把被告人张勤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勤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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