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盗取车内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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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2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9月份,福州市入室盗窃案虽呈下降之势,但机动车及车内财物被盗案件仍然频发。据统计,9月份共立盗窃案件2812起,同比下降5.2%,其中入室盗窃案件下降17.1%,但机动车及车内财物被盗案件则上升4%,一些犯罪分子甚至采用故意制造轻微交通事故,骗驾驶员下车后借机盗取车内财物的手段。这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盗窃分子五种手段
警方介绍,如今盗窃案件主要作案手法有:一是盗窃随意停放、无人看管的机动车,特别是无防盗措施的摩托车;二是故意制造轻微交通事故,骗驾驶员下车后借机盗取车内财物;三是撬、砸汽车车窗或摩托车后箱盗取财物;四是盗窃工厂、仓库生产设备;五是在公园、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拎包作案。 “两抢”多发路段 另外,据统计,9月份,全市共立刑事案件4482起,比去年同期下降5.4%;各类暴力犯罪案件全面下降,共立585起,比去年同期下降14.4%。全市“两抢”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4.1%,不过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仓山和鼓楼仍为案件多发地区,市区五四路、连江路、福马路等路段发案也较多。 诈骗花样老 9月份,诈骗案件立案277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0.4%,诈骗犯罪主要手法仍以洽谈生意、封建迷信、“丢钱捡钱”、掉包等为主。 N本报记者 钟丹丹/通讯员/林永华/林祥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