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强制34岁以下"外籍"与大陆配偶接受补习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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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3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教育部”即将增修补“教育法”等相关法规,强制34岁以下未受台湾义务教育或未具台湾义务教育程度的“外籍”与大陆配偶接受补习教育。另2003学年度就读初中、小学的大陆及“外籍”配偶子女,已超过3万人,为让台湾学生了解这些逐年增加的“新移民”,台“教育部”将在中小学开办“认识东南亚”课程。
台“教育部”称,台湾“教育法”虽未强制规定超过15岁未受台湾教育的民众应受补习教育;但“外籍”配偶若入籍,应适用此一规定。根据“教育部”研拟“外籍”配偶终身学习体系并研订中程计划,预定从2004年到2008年投入3亿7千万元经费,辅导“外籍”配偶及其子女接受相关教育,如办理成人基本教育识字班,委托台北县政府研发“外籍”配偶成人基本教材及教师手册,未来还将研发中英文、印尼、泰国、柬埔寨等双语教材。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