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规定监督公务员 吃拿卡要者将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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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41 东北新闻网 | ||||||||
从10月份起,老百姓如果发现公务员态度恶劣、效率低下或者有吃、拿、卡、要等行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上述行为严重者,将被降职、调离岗位甚至辞退。省人事厅日前出台的《关于开展服务对象监督投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这也是我省为促进公务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按照规定,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行为粗暴等行为被投诉并查实一次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批评,并责令向投诉人赔礼道歉;有办事推诿、扯皮或违反工作人员时限要求、贻误工作行为被投诉查实一次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人为设置障碍,有吃、拿、卡、要,或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和违规审批行为,被投诉查实一次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发年终奖金,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公务员有以上不良行政行为1年内被投诉并查实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调离工作岗位。符合《国家公务员辞退暂行规定》的,坚决予以辞退。 9月29日,省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正式投入运行。截至目前,共接待投诉34人次,立项18件。其中:不作为(办事推诿)5件;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打人)5件。对已立项的投诉案件,有关部门将进行查处。( 辽宁日报 张莉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