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三名干部赔钱还要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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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48 汉网 | ||||||||
浙江省瑞安市三名领导干部违纪自驾公车遭歹徒抢劫,日前受到瑞安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责令赔偿损失的处分。 今年5月12日晚,瑞安市安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某自行驾驶本单位一辆广州本田公车送走与会人员后,将车子停放在自己的住宅区内。次日凌晨车被盗。今年6月14日晚,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彭某,自行驾驶本局的一辆本田公务轿车,
瑞安市纪委调查认定,陈、彭、林三人均为本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其行为已违反党纪,并造成国家财产受到损害,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鉴于这三辆被盗窃和抢劫的公车未投保,若公安部门无法破案追回,三名责任人依据有关部门的估价,分期全额赔偿损失。 (记者张和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