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涉会”第一案昨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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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5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福安市阳头镇黄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9500971元案,昨日上午,在福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福安市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认定,2004年3月10日至5月13日间,被告人黄娟(女,36岁)伙同叶晶晶(另案处理)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利用“经济互助会”的形式,先后在福安市城关非法组织71场“互助会”,吸收社会不特定群众100户为会员,共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9
日前,福安法院为保证这类案件的公正、公开审理,已抽调全院12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这类案件,并决定每天开三庭,每庭只限一天开完,庭后三日内合议,七日内写出审理报告。同时加强庭审保卫工作,每一庭设两名法警值庭。 N本报记者 阮友直/通讯员/张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