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海洋功能区划制度遏制近海生态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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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5:3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10月13日电据《齐鲁晚报》报道,为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山东省全面建立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到2005年,将逐步调整并改变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使用状况,基本遏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 今年国务院批复了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这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一个省级海洋功能区划。随后,山东省政府向全省发布实施了这一区划。区划将山东沿海海域划分为港口航运区
环山东半岛已经确定划分为6个重点海域,到2005年,山东省将逐步调整并改变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使用状况,基本遏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到2010年,实现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海洋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士说,目前海洋功能区划已成为海域使用审批和调整海洋产业结构的科学依据,各级海洋部门在审批海域使用中,都把项目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作为首要条件,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威海、烟台、青岛等市还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并实施了海域使用调整计划,将市区毗邻海域确定为旅游主导功能区内的养殖项目进行了调整、搬迁。(完)(责任编辑:周庚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