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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 全市七万辆均是黑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3:16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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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0时30分~11时,记者在中山一路上看到,几乎每十分钟左右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过。据了解,广州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约有250家左右,加上花都、增城、从化、番禺等地,总共约400家。

自从今年5月1日广州扩大限摩范围后,在交警部门首次明确电动车将不准上牌前,番禺的商家平均每家日售电动自行车400辆左右。据经销商和厂商的最新统计,目前广州市场已售出约
5万~7万辆。电动自行车的热潮,已经从市郊向市区范围扩展。

广州电动自行车全是黑户

据了解,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未作明确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也就是说广州目前所有电动自行车全部是“黑户”。

今年7月9日,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向省政府递交有关专题报告,申请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全省各地上牌上路。省人大代表也在今年“两会”期间,专门提出“要求政府解除禁令,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建议。由于未作明确规定,有些商家就利用这一空档,传出“可以上牌”的传言,不少市民因此买了电动自行车。

已有多辆助动车被查扣

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广州交警部门一直对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车执行禁行上路政策。认为虽然商家以便捷、廉价之词进行促销,但从全国其他城市的情况看,其弊端及安全隐患已经不容忽视。目前交警部门开始对无牌助力车上路行驶进行纠正教育和处罚,已有多辆助力车被当地交警部门以“非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为由而查扣,罚款50元,由车主持购车发票领回被扣车辆。

规定草稿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在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之前,广州市政府目前已经制订出《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讨论研究。

《规定(草稿)》特别说明,从广州的实际情况来看,为了真正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减少道路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通行矛盾,提高机动车通行速度,广州市决定对于电动车、助力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

《规定(草稿)》摘要

第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六条 本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三轮车、拖拉机、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车通行。

 
 
 
作者:选稿:王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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