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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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6:55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刘娜、通讯员周泽春报道:10日从全省检察机关民营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现场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我省各地检察机关大力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民营企业索贿受贿、非法拘禁等职务犯罪案件及司法不公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宜城市检察机关两年来先后办理了6件经济管理部门涉及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案,涉案金额250多万元。
通过在民营企业中开展预防行贿犯罪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汉阳区检察院积极介入该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新龙医药公司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开展全程同步预防,引导他们采用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竞争,带头承诺,树立榜样,保证了该区药品、器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各地检察机关还从实践中总结出了相关理论。如宜都检察院提出了检察“四岗”服务民营经济的理论,即绿灯服务岗,力争民营企业“零干扰”;黄灯预警岗,力争民营企业“零发案”;红灯查处岗,力争民营企业“零损失”;内部纠察岗,力争干警服务民营经济“零违纪”。目前这些经验正在向全省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