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47起 盗销49辆 一特大盗窃汽车团伙昨日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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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9:24 河北日报 | ||||||||
本报10月13日讯(通讯员丁力辛记者骆继荣)今天,曾轰动一时的一起特大盗窃汽车及收购、销售赃物案一审宣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的39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起案件涉案人员大多为河北或河南籍。1999年9月至2003年4月间,杨祖路、何加刚、杨孝红、崔志勇、王军志、贾双庆等人相互勾结,并逐步形成以他们为骨干成员的盗窃汽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祖路、何加刚、杨孝红、刘国坤、张明杰、苏景辉、李宏庆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杨祖路、何加刚、杨孝红盗窃数额分别为310万元、280万元和260万元。法院以盗窃罪,收购、销售赃物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等,分别对本案被告人作出判处:杨祖路、何加刚、杨孝红、崔志勇、王军志、贾双庆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国坤、张明杰、李宏庆、苏景辉等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15万元罚金;任建国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