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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元供暖费“打水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9:25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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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家住浑南新区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2002年,她购买了一套浑南世纪新城的房子。2003年10月份,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交了1600余元的供暖费。由于考虑到孩子的上学问题,再加上已经没有时间进行装修,她决定当年不进住新房。在10月末,她看到楼前贴的一份通知,上面称“不能入住的居民,可以到供暖公司办理报停供暖手续”。为了让预交的供暖费可以延后一年使用,她便到负责该地区供暖的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浑南热力公司(下简称浑南热电公司)办理了报停供暖手续。2004年10月份的时候,王女士拿着
2003年办理的相关手续到浑南热电公司办理恢复供暖手续时,工作人员却表示,去年的供暖报停政策作废了,想供暖还需要再交一年的供暖费。

  只有报停户才给开发票?

  13日上午,王女士来到了报社。她出示了她办理报停供暖的“相关手续”。记者在一张普通信纸上看到,上面是王女士的报停供暖申请,写明“由于今年不入住,特申请不开栓,把2003年—2004年的采暖费延期到2004年—2005年。”记者注意到,信纸是一张复写件,上面并没有供暖公司的公章。王女士称申请的原件交给了供暖公司。王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张供暖费发票,但上面的供暖时间为“2003年—2004年”。据她讲,只有申请报停的居民,供暖公司才给开一张供暖费收据。

  政策没“废”但需调查

  10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浑南热力公司,一位经营部的张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告诉记者,2003年确实有几百户浑南世纪新城的居民到供暖公司办理了报停供暖手续。但因为浑南世纪新城是刚刚建成的楼盘,供暖设施的维护并没有移交供暖公司,而是由开发商负责,所以当时供暖公司将报停的居民情况告知给了开发商,但并不知道开发商是否按照要求,关闭了已报停居民家的暖气阀门。他表示,如果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供暖公司会为已经申请报停供暖的居民今冬免费进行供暖。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浑南世纪新城的开发商沈阳浑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联系,一位负责销售的王先生表示“负责人不在”,随后,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是在截稿前,并没有接到对方打来的电话。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王旭记者电话:8167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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