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仁儿媳因受贿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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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0:00 每日新报 | ||||||||
儿媳牵线公公帮忙全家分钱 据《贵州商报》报道12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三儿媳易阳涉嫌受贿一案作出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易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易阳系刘方仁之子刘小伟的妻子,原在贵州省工商银
从1999年上半年开始,刘方仁在易阳要求下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打招呼,最后促成北京世纪兴业收购贵州中天一事。事后,刘方仁夫妇与易阳、刘小伟夫妇及刘小伟之兄等全家人瓜分了这500万元。一审宣判后,易阳当庭表示不服,提出将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