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儿媳涉嫌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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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1:0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遵义10月13日讯昨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三媳易阳涉嫌受贿一案作出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易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贵州商报》报道,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易阳系刘方仁之子刘小伟的妻子,原在贵州省工商银行工作。1997年6月,易阳与其夫商量,决定利用刘方仁的权力和影响下海经商,为全家人挣点钱。在得到刘方仁同意后,易阳辞掉公职,注册了贵阳阳达实业有
从1999年上半年开始,刘方仁在易阳要求下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打招呼,极力促成北京世纪兴业收购贵州中天一事。2000年1月7日,贵阳市国资局将所持有的“中天企业”国家股中的3300万股(占中天总股本的33.65%),以每股2.4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价款共计人民币7953万元。 这期间,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志远分4次送给易阳500万元。事后,刘方仁夫妇与易阳、刘小伟夫妇及刘小伟之兄等全家人瓜分了这500万元。 一审宣判后,易阳当庭表示不服,提出将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