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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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5:24 新华网 | ||||||||
为进一步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厅局级领导班子结构,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全国、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1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名额范围 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15名,其中全国范围内选拔4名,全区范围内选拔11名。符
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年龄要求 中共党员干部45岁以内(即1959年9月30日后出生),非中共党员干部50岁以内(即1954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资历要求 正处级领导干部在本级职位任职须满一年,副处级领导干部在本级职位任职须满四年,同时应具备下列要求: 1、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人员要求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非中共党员干部,具有法律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检察官法》规定条件。 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考试( BFT )高级证书,有两年以上外经、外贸、外事等涉外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自治区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1名,具有理工科或管理科学学士以上学位,有两年以上信息产业管理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在通讯、电子制造和软件业有四年以上高级 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者也可报考。 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具有财政金融方面硕士以上学位,有两年以上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在银行、保险或证券业有四年以上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经历者也可报考。 2、在全区范围内选拔人员要求 自治区科协专职副主席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上资格,或者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专业技术领域有独立著述(不受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历限制)。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1名:非中共党员干部,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两年以上综合部门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1名:具有国土资源管理、地质、地理、矿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或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1名:具有医疗卫生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具有工商管理、经济管理或法律(经济法)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商行政部门、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具有大学文科本科以上学历。 自治区工业办公室副主任1名:具有经济管理、企业管理或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有四年以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者也可报考。 内蒙古日报社副总编辑1名,具有文科专业学士以上学位,有两年以上宣传、新闻、文化、广电等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内蒙古财经学院副院长1名,具有财经、金融、管理等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有五年以上教学、科研单位工作经历。 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驻厅局纪检组长各1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正处级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报名资格合格者与选拔名额的比例不低于10:1。如某职位报名资格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即放弃公开选拔。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4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填写《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为报考登记表)一式三份,交2 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文件等有效证件,并交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区内人员到所在盟市、厅局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由组织(人事)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自治区党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报考登记表(网站名称为:内蒙古新闻网 http://www. nmgnews. com ),并在10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寄到内蒙古党委公选办(地址:呼和 浩特市内蒙古党委组织部公选办邮编:010015 )。 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自治区党委公选办组织实施。 1、笔试。2004年11月上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面试人数与选拔职位5:1 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04年11月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3、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笔试占45%、面试占55%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2004年11月中下旬组织考察。由自治区党委公选办抽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纪检委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 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提出使用意见。 六、确定人选 自治区党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15名拟任人选,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进行任前公示。如有不宜提拔的,所空名额不再补充。 七、决定任用 决定任用的干部全部实行试用期制(除依法履行程序者外),试用期为一年。 未尽事宜请来函、来电或网上查询。 联系人:岳滨、刘国民 联系方式:0471 —4812624 0471 —4813017 (传真) 内蒙古党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0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