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国内首起网络贩黄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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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1: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10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破获的首起网络贩黄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宏彬、李宇飞、于剑浩、陈栋于2004年5月间,租用一台网络服务器,通过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将20余部淫秽影片放在该服务器上,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截至2004年7月12日,淫秽影片的点击量达到1.6万余人次,经营网站非法所得人民币1.6万多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判处于剑
(唐召明)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