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立法项目请市民出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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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1:52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望 实习生于艳报道 老百姓的建议也能成为一部真正的法规,今日起到下月15日,省人大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 此举是辽宁省人大继“消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之后的又一件民主立法的大事,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目的是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渠道。
“征集上来的立法项目建议,属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符合我省实际需要又具备立法条件的,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可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崔立文这样表示。崔立文说,对于其他有价值的立法建议项目,将考虑成立一个立法项目库,作为今后的立法储备。 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从2004年10月15日开始,到11月15日结束,共一个月。建议人当写明法规名称、立法目的、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立法依据,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材料,同时最好附加法规草案稿。 省人大昨说,凡是和实现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目标、促进社会改革发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需要地方来建立一部新法规进行调整的,都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种方式为立法项目支招 A 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9号,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邮编:110033 B 联系电话:024-86681934(传真) C 电子信箱:lnrdfzw@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