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昨日交通行政处罚听证可能是省内首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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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4:12 东南早报 | ||||||||
早报记者颜鹏 鲤城区交通局的这场听证会,是新的《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我市首例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记者从网上了解到,江苏徐州市在今年7月31日曾有一起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而记者上网多方查询,发现省内尚无此先例。
会后声音 高额罚款该不该 鲤城区交通局有关工作人员透露,之前同类事情基本上不会有人提出听证要求,以前的罚款金额是5000—10000元,多数被抓的非法营运当事人都是交了罚款了事。 鲤城区交通局运管所有关人员出示了一份数据表,上面列举了一个正规的营运司机每年所要交的费用。一个出租车司机,每个月要交的养路费、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约1130元;交给交通部门的管理费40元;一年还要交保险费约900元,车船费200元。另外每月的公司管理费也在300—1000元之间,每个月等于要向主管部门交3000多元。而载客中巴就更多了,以一辆19座中巴为例,每个月养路费等基本税费要2799元,管理费68元,年保险费6000元,车船费300元,这样算下来每个月要向主管部门交缴的费用达6000多元。而这些钱,非法营运者却基本上可以省下来。非法营运者和正规营运者就形成了很不公平的竞争,严重扰乱了营运市场的秩序。提高罚款额度,也是不无道理的。 收不到罚款有意义吗 交通稽查大队有关负责人透露,到目前为止,市里连同各区运管所,已经查获了包括摩的在内的非法营运车辆400余辆次,按照《道条》规定,都该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实际上目前并未听说有谁过来接受处理,缴交罚款,所以这些车辆实际上都处于被查扣状态。 一个条例出来,罚款却没法真正兑现,有意义吗?鲤城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没有收到罚款,但已达到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车辆的目的了。 该负责人还透露,对于不来接受处理的非法营运车辆,过了法定时限后,可以通过登报启事,并最终对这些车辆予以拍卖。徐州交通处罚听证会 7月12日早上6:30,沛县农民王宗元在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面包车擅自从事旅客运输,从沛县汽车站附近以每人10元的价格拉客到徐州。在徐丰公路唐沟环岛北400米处,他被徐州市交通稽查部门当场查处,准备给予王宗元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7月31日15:00,应案件当事人王宗元的要求,徐州交通部门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