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名外籍犯人参加自考 获大专学历可减刑5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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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1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张颖北京自考考场将第一次出现两名外籍服刑人员。两名特殊的考生来自加拿大和新加坡,由于在中国境内犯罪,目前正在北京某监狱服刑。根据规定,服刑人员取得大专学历资格,可以申请有关单位给予嘉奖,并可以申报减刑5个月。 自1995年北京市监狱开办自学考试以来,报名参加自考、希望通过学习改变自己人生和命运的服刑人员越来越多。目前,不少人已取得了大专学历资格。让自学考试进入监狱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北京市监狱,中国国籍的服刑人员每通过一门自考课程,都将获得200分奖励,这个奖励得分相当于一个服刑人员一个月劳动所得的积分。如果取得大专学历资格,还可以申请有关单位给予嘉奖奖励,并可以申报减刑5个月。对于外籍服刑人员,也有相应的奖励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