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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抢劫虚拟财产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4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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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杨峥)日前,石景山区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了两名抢劫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少年,法院判处主犯小强有期徒刑6个月,从犯小亮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据介绍,今年17岁的小强和小亮平时总在一起联网打游戏,两人的零用钱大部分用来购买网络游戏的充值卡,而且经常入不敷出。今年6月8日傍晚,小强约一个网友见面谎称要
用人民币高价购买他在网络游戏中的虚拟宠物,见面后,小强和小亮威胁网友说出了其网络游戏的用户名和密码,两人随后将网友在游戏中的价值人民币594元的三个虚拟宠物过户到自己名下。

  检察官介绍,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抢劫行为的对象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财物,抢劫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宠物、武器装备等虚拟财产也同样构成犯罪。

  作者:记者杨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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