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抢劫虚拟财产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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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4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杨峥)日前,石景山区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了两名抢劫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少年,法院判处主犯小强有期徒刑6个月,从犯小亮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据介绍,今年17岁的小强和小亮平时总在一起联网打游戏,两人的零用钱大部分用来购买网络游戏的充值卡,而且经常入不敷出。今年6月8日傍晚,小强约一个网友见面谎称要
检察官介绍,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抢劫行为的对象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实体财物,抢劫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宠物、武器装备等虚拟财产也同样构成犯罪。 作者:记者杨峥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