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广告不准代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上海工商部门14日宣布,对医疗广告使用形象代言人全面“喊停”,诸如聘请影视明星担任医院的“健康大使”进行宣传、用形象代言人对某种诊疗方法的效果现身说法等都将受到严查。 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吴敏表示,作为特殊商品,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都关乎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我国广告法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
据悉,上海工商部门已明确宣布,禁止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利用形象代言人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并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医疗广告使用形象代言人的现象依法进行严查。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