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走路”也要受罚 杭州实施交法行人首次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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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5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杭州日报报道,黑龙江的王某因为违法横穿马路,还一时冲动给了警察一个耳光。有关部门对她处以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这也是杭州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首名行人因“不会走路”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 从11日至15日,杭州市对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大规模的整治。12日下午,一名年轻女子在红灯的情况下横穿马路。民警及时制止,并提
就在民警准备开罚单时,没想到王某挥手就给民警一个耳光!110警车随即赶到,将王某带走。经过杭州市交警机动大队治安中队的调查,给予王某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