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鱼”网上贴垃圾 传播淫秽信息获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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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57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梅州兴宁市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一宗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案件,这是该市首宗因网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案犯被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3个月。 叶某自2004年4月利用家中电脑设立“冷静必赢论坛”网站,开设了成人影视、成人贴图等色情讨论区,并以“蜡笔小新”、“美人鱼”等不同的网名在其论坛内注册并转贴了大
至案发止,该论坛已有2537个注册用户,网站内容及淫秽色情内容的帖子总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鉴于叶某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