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旧信商家全额退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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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王蓉王长久实习生高杨为您摄影报道 “今天我好郁闷!”“不说了,我要去洗澡了,等会儿再发。”……回家打开新买的手机,消费者易小姐一脸纳闷:“我今天新买的手机咋有几天前的旧短信?”昨日,易小姐来到位于太升南路的某通讯城,希望得到商家一个合理的解释。
惊讶:哪来的短信 据易小姐回忆,本月13号,她在太升南路某通讯城购买了价值3700元的某名牌手机,售货小姐连声保证是从库里拿的新货,“绝对没用过”。当易小姐高高兴兴将新手机买回家,打开手机,查阅功能表时,居然发现手机中存有10月8日收到的几条私人短消息。短消息的内容完全隐私,比如“今天感觉不爽呀。”“你明天休息呀,我要加班。”等等。 惊讶得张大嘴的易小姐,按照发信人号码打过去,发现是上海某手机号。难道我买到了别人用过的旧手机?感觉上当受骗的易小姐决定讨个说法。 商家:试机时留下 昨日一大早,易小姐来到购机的通讯城。仔细查看了这部手机,得知易小姐购买的新手机有旧短消息时,商家有关负责人称:“这款手机有一项功能就是在未插SIM卡的情况下也可以显示短信息”。并说明,这些短消息有可能是其他消费者在试用手机发短信时“卡上的信息复制到了手机上”。 哪个消费者在试机时,有这等闲心发这么多条私人短消息?易小姐因此提出质疑,易小姐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结果:答应全退款 由于商家坚持这是一部新手机,双方一时间有了分歧。易小姐因此决定咨询省消委。省消委有关负责人在了解易小姐的情况后指出,消费者具有消费知情权,经营者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如果这部手机被别的消费者发过短消息,商家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否则属于“明知故犯”的欺骗。 与此同时,根据易小姐的说法,该手机说明书上并未提及具有“存储短信息”功能,因此省消委有关负责人认为,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后经协调,昨日下午1时许,商家向消费者退还了3700元的全额购机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