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完广告没拿到广告费 江津状告盼盼防盗门违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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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16 新华网 | ||||||||
前国足门将江津诉盼盼“防盗门”与他签合同拍广告宣传片,结果自己却没拿到广告费一案,昨天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江津要求盼盼安居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盼盼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并给付所欠的广告费及违约金200万元。
法官在核实双方身份时发现,盼盼集团这次开庭时又委托了另外一名律师作为第三名委托代理人出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这一委托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最后,法官当庭宣布对这名出庭律师的代理资格不认可,依法要求该律师退出法庭。随后,法官宣布此案缺席审理。 在法庭上,江津代理律师说了诉讼请求并举证、答辩。由于盼盼集团方无人到庭,法官依法视其放弃陈述事实、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记者郭志霞)。 (责任编辑:宗爱强)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