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派法律总顾问到国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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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2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孙黎明实习生彭蓓)市国资委将委派法律总顾问进驻重点国有企业,法律总顾问不仅可进入企业领导班子,还可领取年薪。昨日,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许力透露,我市《关于贯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后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出台。今年12月底以前,39家市属国企及旗下重要的子公司,都必须组建起专门的律师事务机构。
年底必须完成组建 “这是我市防堵国有资产流失的又一重要举措。”许力说,国有资产流失主要由转让或决策失误引发。目前,我市已明文规定国有资产转让交易必须进入市联交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出台,实际上就是在杜绝因决策失误导致国资流失,探索并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在我市,就曾发生过数十起因企业领导层不熟悉法律、或不尊重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引发的国资流失案。市国资委已经拟订好时间表,各企业律师事务机构必须在12月31日完成组建,并将组建方案上报市国资委备案。 法律顾问将是国企员工 许力强调,这与此前企业聘用的法律顾问并不相同。 目前,一些企业也聘用了法律顾问,但这些顾问普遍不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知识面较为单薄,只能进行简单的法律咨询。而意见中所指的“法律顾问”,将成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并且是具备企业经营管理、会计等各方面知识的“多面手”。 总顾问可进企业领导层 值得一提的是,国企法律顾问机构中作为“领头羊”的法律总顾问,可以进入企业领导班子,享受年薪。许力说,法律总顾问可由企业副总兼任,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最终由市国资委备案任命。 今后,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明确责任人。一旦发现国有资产流失,市国资委将直接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律总顾问的责任。 大型子公司也要配律师 除了市国资委下属的39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旗下规模较大的子公司,也必须配备相应的律师事务机构。许力表示,制定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市不少有实力的大型国企,也是子公司身份,如重啤集团,就是轻纺控股集团的子公司。(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