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与普京举行会谈 提出发展中俄关系四项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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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2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国家主席胡锦涛1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举行会谈,双方就进一步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和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两国元首一致认为,坚持睦邻友好是双方共同的方针,开展战略协作是两国的战略选择;一致同意,遵循《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原则和精神,不断充实两国战略协作伙伴
胡锦涛表示,中方愿与俄方一道,按照以下四项原则,进一步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全面深入向前发展。一、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不断增强政治互信。在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彼此尊重对方的立场和所奉行的内外政策。二、坚持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立足长远,谋求共同发展。三、坚持协调配合,相互信赖,深化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四、坚持取长补短,相互借鉴,扩大交流,为两国世代友好奠定牢固的社会基础。 普京完全赞同胡锦涛的看法和建议。他说,发展俄中合作是俄罗斯的一贯政策。他重申,俄方关于同中国能源合作的决定始终未变,也愿同中国加强在科技、人文等领域的合作。 普京强调,俄罗斯将坚定不移地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及其他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不向台湾出售武器。 会谈后,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并批准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还出席了其他12个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晚上,两国元首夫妇共同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举行的“庆祝中俄建交55周年”文艺晚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