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楚放谈)喜说病人“否决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3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王学进 自我国医院实行分级制后,医院等级评审便事关一家医院的资质、地位、名气,与医院及其员工切身利益有着密切关系。如,评上“三级甲等”医院,就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不少优惠政策。
最近,浙江省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首次将病人满意度列为“否决性”条件。评审组不仅听取在院病人的意见,还听取出院病人的意见。他们从被评医院病案室随机抽取200份病历卡,通过多种方式向病人查询。病人综合满意率不足85%的医院,即使其他条件都合格,也不能获得相应等级。 以往医院等级评审,虽然也听取病人意见,但多是作为评审的参考,对促进医院善待病人起不到实质性作用。因此,有的医院虽然也常说要改进医疗作风和服务态度,要善待病人,但有些医务人员却并未真正把病人的利益和感受放在心上。种种从病人身上多捞钱、对病人不负责的现象,屡禁不绝,而病人对此却往往无可奈何。 如今有了这一条,病人就不再那么无奈了。据报道,评审方对病人的调查涉及面很广,包括服务总体评价、住院治疗效果、诊疗技术、服务态度、医疗费用和医务人员与病人的情感交流等。也就是说,病人可以对医院和医务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考评。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病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缩小了患方与医方的权利不对等差距。 这项制度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随机抽查。专家们根据抽到的病历卡,直接与病人联系,获取的是事先无人“导演”的第一手材料,具有更高的真实性。由于每一个病人都有被抽查到的可能性,所以,平时医方就不得不善待每一个病人。 医院的服务对象是病人,理该重视病人的满意度。尽管促使医院善待病人还应有许多别的措施,但将病人的满意度引入医院等级评审并作为“否决性”条件,无疑是制度设置上的一个进步。许多事实证明,制度设置越科学合理,就越易产生良好的效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