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大整治 杭州一行人“不会走路”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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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5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杭州日报》报道,从11日至15日,杭州市对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大规模的整治。 12日下午5点多,正是交通晚高峰时段,杭州庆春路和中河路的十字路口,机动车排了很长的队伍。这时,正在值勤的民警突然看到有一名年轻女子在红灯的情况下,横穿马路。民警及时制止,并将她带到安全地带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按规定,给予5元的处罚。
就在民警准备开罚单时,没想到王某不但不接受处罚,还推搡民警,要求他闪开。民警再次制止她,要求她接受处罚。王某怒发冲冠,挥起拳头,在民警胸部连打三拳。她看到民警仍然没有放她走的意思,挥手就给了民警一个耳光! 清波派出所的110警车随即赶到,将王某带走。经过市交警机动大队治安中队的调查,昨天给予王某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 | ||||||||